各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工作部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規定,經隴縣第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36、37次會議研究決定,任命:
李彩芳同志為隴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田華鋒同志為隴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王雅同志為隴縣人民政府副縣長(掛職);
劉曉安同志為隴縣人民政府副縣長(掛職)。
免去:
蘇海甫同志隴縣人民政府副縣長職務;
陳愛珍同志隴縣人民政府副縣長職務;
張寶林同志隴縣人民政府副縣長職務;
劉堂剛同志隴縣人民政府副縣長職務。
隴縣人民政府
201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