隴縣北坡西路片區(棚戶區)改造項目房屋征收補償方案(討論稿),2021年9月10日至2021年10月9日,通過縣人民政府網站、棚戶區改造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及在北坡西路片區(棚戶區)改造區域內公開公告,征求了單位及群眾意見和建議??h房屋征收與補償辦公室結合群眾的意見和建議,對《補償方案》進行了修改和完善?,F將征求意見及意見采納情況公示如下:
一、征求意見期限
2021年9月10日至2021年10月9日共30天。
二、征求意見方式
(一)現場反映:被征收人、利害關系人可持身份證、房屋產權證等有效證件到隴縣房屋征收與補償辦公室反饋意見。地址:隴縣房屋征收與補償辦公室(隴縣環城東路42號),辦公電話:0917-4600920;
(二)信函反映: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寄至:隴縣房屋征收與補償辦公室(隴縣環城東路42號,郵政編碼:721200),并請在信封上注明“隴縣北坡西路片區(棚戶區)改造項目房屋征收補償方案征求意見”字樣;(單位反饋的需加蓋單位公章,個人反饋的需注明反饋人姓名、電話、地址,同時附身份證復印件、房屋產權證復印件等證明材料。)
(三)發送電子郵件:通過電子郵件將意見發送至:lxfwzsbcb@163.com;(反饋人需提供電子版身份證及房屋產權證等證明材料。)
(四)電話反映:通過電話方式將意見反饋至隴縣房屋征收與補償辦公室,聯系電話:0917-4600920(來電須說明姓名、身份證號碼、住址、聯系電話或其他聯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三、相關單位、群眾意見建議歸納整理情況
在公開征求意見期限內,收回《征求意見表》10份,入戶征求意見40戶,接受被征收群眾當場反映意見建議15人次,電話咨詢共計7次,書面反映建議1份,網站留言反映意見0件,電子郵箱接收意見0份,群眾意見建議歸納起來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關于無房屋所有權證書的房屋如何處置。
(二)關于補償標準問題。
(三)各相關部門單位意見。
(四)房產證面積比實際面積小,要求按實際面積計算。
(五)附屬物如何計算。
(六)過渡費標準問題。
四、意見建議采納情況
(一)關于無房屋所有權證書的房屋如何處置。
采納情況:1、根據《隴縣棚戶區改造項目房屋征收補償辦法》第二章權屬確認第九條未辦理《不動產權證書》的,已同單元同戶型其他辦理《不動產權證書》又無參照房屋的,由項目實施單位委托測繪部門依據國家相關規定進行測繪后確定房屋面積。
2、無房屋所有權證書,無規劃許可手續的被征收房屋,先由規劃執法部門依法認定處理后,再予以補償。
(二)關于補償標準問題。
采納情況:對被征收人的個人合法住宅房屋按照2400元/㎡進行補償,是參考《隴縣南街片區(棚戶區)改造項目》、《隴縣水銀河片區(棚戶區)改造項目》的征收補償辦法對房屋價值的補償,并為了維護穩定隴縣棚戶區改造項目同一標準及同一政策。如有異議可按照國務院《國有土地房屋征收補償條例》第十九條被征收房屋的價值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四)各相關單位意見建議。
采納情況:將方案第一頁序言部分第三行和第八頁“《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五)附屬物如何計算。
采納情況:對被征收人房屋附屬,煤房計算辦法,是嚴格按照《隴縣統一征地暫行辦法(隴政發〔2011〕32號)》進行補償。
(六)過渡費給的時間長短。
采納情況:被征收人選擇產權置換過渡費,將嚴格按照《隴縣棚戶區改造項目房屋征收補償辦法》中第二十六條之規定,過渡期約為36個月,過渡期自被征收人搬遷并交付被征收房屋之日起計算,逾期安置的,過渡費標準按征收補償安置協議的約定執行。安置房竣工驗收合格后,自通知回遷之日起停發過渡費。
五、以下意見建議,不予采納。
1.部分群眾反映該范圍不屬于棚戶區改造項目
該項目是隴發改發〔2018〕114號文件批準的棚戶區改造項目,建設地址為隴縣縣城北坡(東至北坡路、西至兒童福利院、北至北坡西路,南至河堤路),故不予采納。
2.房產證面積比實際面積小,要求按實際面積計算
該意見主要反映的是實際征收過程中面積確認的具體問題,補償方案為原則性規定,不出現操作性辦法,在實際測量操作時,將嚴格按照《隴縣棚戶區改造項目房屋征收辦法》中規定的測量標準嚴格執行,故不予采納。
隴縣房屋征收與補償辦公室
2021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