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C
簽發人:蔚金強
隴交發〔2022〕105號
田洋洋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修建344國道防護設施的建議》(第41號)已收悉?,F將辦理情況答復如下:
344國道為國省干線公路,按照養護主體責任劃分,該段道路已移交至寶雞市公路局,我局無權在道路兩側設置護欄等相關設施,我局將積極同省市相關部門聯系,爭取將該段道路設置為區間限速路段。
歡迎您繼續關注和支持我縣交通運輸事業的發展。
隴縣交通運輸局
2022年8月31日
(聯系電話:4501585 聯系人:張凱軒)